夷陵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夷陵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夷陵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汪宏斌所作的《夷陵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区人大常委会2023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4年的主要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2023年,区人大常委会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聚焦区委确定的大事、改革发展的要事、群众关心的难事,全面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制度优势充分彰显、服务大局多点突破、依法治区行稳致远、民主民意畅通直达、履职效能持续提升,为夷陵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民主法治保障。
会议指出,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70周年,是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5周年。区人大常委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按照区委六届七次全会暨区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把牢政治方向,围绕中心工作,发挥代表作用,坚持固本强基,以更强定力发挥制度优势,以更大担当奋进“双千百强”,以更实举措丰富民主实践,以更严要求强化自身建设。
会议强调,区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更好地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恪尽职守、依法履职,为奋进“双千百强”、引领宜昌主城,书写更加绚丽的人大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