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夷陵法院高效办案,让企业及时止损,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推动了经济健康发展。”恒达商贸管理人连连感谢。夷陵区人民法院历时仅3个多月,审结了一起“僵尸企业”破产案,有效帮助“无产可破”的“僵尸企业”退出市场,避免公司造成更大的损失,化解了社会风险。
去年年底,公司债权人申请对宜昌恒达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破产清算,宜昌市中院裁定受理后指定夷陵法院审理。今年4月,夷陵法院受理该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及时维护债权人利益的同时,解决了“个企”的燃眉之急。
“执行部门在对终本库进行筛选分析时,发现被执行人宜昌恒达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已明显无履行能力,为了高效办案,我们采取了‘一案两班’模式,由法院组成合议庭主办破产案件,政府成立专班配合法院。”区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经审查发现,该案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债务人财产状况清楚、案情简单,债务人没有财产或财产不足以支付全部破产费用,法院决定适用简化程序审理本案,在第一次债权人会后即根据案情宣告公司破产并终结破产程序,缩短了案件办理时长。
今年来,夷陵法院积极探索“僵尸企业”破产案件分类处置机制,实行“点对点”突破,进行繁简分流,对债权债务关系清晰的简易破产案件快速审理。并根据破产企业情况,精准识别和挽救有经营价值的企业,灵活适用预重整工作机制。健全了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机制、化解了执行积案,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再升级。
自今年4月起,夷陵法院全面推行“执破融合”机制改革,目前已受理破产案件6件,涉及金额约1.05亿元,预计可化解执行积案130余件。
(通讯员:冯春华 责编:张玉婷 审核:朱家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