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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量基准有尺度 首违不罚暖人心

2024-08-30 17:07  编辑:夷陵融媒体

“平时忙于生意,公司未按期纳税申报,税务人员不仅无丝毫责备的意思,还讲清楚事由法理,告知我们首违不罚,以后一定认真对待。”宜昌市港辉商贸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林某说。

自国家税务总局试点推行税务行政违法首违不罚制度以来,夷陵区税务局在高效落实上下功夫,不断优化执法方式、强化说服教育,形成了较为成熟的首违不罚运行机制,累计为1200余户“首违”纳税人办理相关业务,有理、有据、有温度的方式让征纳两方更“清”更“亲”。

裁量基准再细化,区域执法更统一

以往因地区间政策差异,各地税务部门裁量基准不一,导致多地出现同案不同罚的现象。2024年4月1日,《中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正式施行,共对违反税务登记管理、纳税申报管理等5类58项税收违法行为作出规定,进一步明确了上述违法行为的判定及处罚标准,为税务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提供了确切指引,进一步规范了税务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的适用。

加强执法人员培训,确保精确执法

新裁量基准出台以后,夷陵区税务局通过学习研讨、专题培训等方式,加强对新裁量基准的宣教工作。特别是对身处基层一线的税务执法人员加强培训考核,进一步规范基层税务执法行为,确保税务行政执法法律适用准确、执法程序正当、执法文书规范。

成立法制审核小组,错案立纠立改

夷陵区税务局组建行政处罚法制审核队伍,吸纳包括法制、业务股室及各税源管理分局等部门在内的业务能手,通过每日例行检查行政处罚情况,及时纠正执法错误,为纳税人权益应享尽享提供保障。截至8月中旬,夷陵区共对872项税收违法行为实施了处罚,对72条涉嫌税务行政违法行为作出不予处罚决定,其中,属于轻微税收违法行为首违不罚的案件54条,“首违不罚”占比率达75%。

下一步,夷陵区税务局将持续推进总局“首违不罚”清单落实,积极响应区政府“首违不罚+公益减罚+轻微速罚”执法新模式改革,持续优化税务执法方式。

(通讯员:董芳丽、张义 责编:谈金临 审核:朱家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