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夷陵区人民法院被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授予国家级“节约型机关”荣誉称号。
夷陵法院始终秉持“绿色、循环、低碳”理念,将“节约型机关”创建同法院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在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上作表率,把创建“节约型机关”融入日常管理,着重以完善制度体系、推行绿色办公、严控用水用电用餐浪费、深入开展教育宣传等方面全面推进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
严格执行有关行政机关办公用电标准,办公室、会议室等场所尽量采用自然光,尽可能少开灯或不开灯,室内亮度足够时不开灯;离开办公室要随手关灯,做到人走灯灭,杜绝“长明灯”“白昼灯”,计算机、打印机、复印件及传真机等办公设备不用时,随时关闭,在长时间未使用及下班后自觉关闭各类电器电源,减少待机消耗。
加强用水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及时检查更换老化的供水管路及零件;在用水区域设置节约用水标识,使机关干部职工养成良好的节水习惯。发现阀门损坏、及时报告修理,杜绝“长流水”,切实减少耗水量。
加强办公用品的使用和管理。规范办公用品的采购,配备和领取、推行网络办公,实行在电子媒介上修改文稿,积极推行无纸办公。强化文印耗材管理工作。提倡双面用纸,降低纸张消耗,减少重复打印、复印次数,注重稿纸,复印纸的再利用。逐步淘汰高耗能的计算机、打印机等办公设备。
加强公务用车的节能管理上。公务车辆统一实行定点维修,定点保险和定点加油,严格执行单车油耗定额,努力降低油耗,检查科学、规范驾驶,按时保养,减少车辆部件非正常损耗,降低车辆维修费用支出。合理安排车辆出行线路和用车人员搭配,尽量减少车辆空驾里程。对集体公务活动,提倡集中乘车;非紧急情况下城区范围内外出尽量步行,不使用车辆,加强日常管理,严禁公车私用。
按照精简会议原则,大力压缩会议规模和人员,减少会议文件、会议材料;本着热情大方、服务周到、节约从简的原则,严格执行机关公务接待制度,实行统一归口办理,按程序和标准办事。
夷陵法院将以此次荣获国家级“节约型机关”称号为契机,进一步牢固树立节约意识、责任意识,巩固创建成果,着力完善节约能源资源管理制度,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不断降低机关运行成本,让勤俭节约成为每一名干警的自觉行为,实现机关节约节能常态化、长效化。
(通讯员:赵菲 责编:张玉婷 审核:朱永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