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中共宜昌市夷陵区委关于十二届省委第三轮巡视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4-02-25 09:05  编辑:朱家梅

根据省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4月7日至6月6日,省委第二巡视组对夷陵区委进行了巡视。7月26日,省委巡视组向夷陵区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集中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视整改组织领导情况

一是严密组织抓整改。区委始终坚持把抓好巡视整改作为当前最严肃最紧迫的政治任务,第一时间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6个工作小组,建立工作专班双周碰头、领导小组月调度、区委常委会会议月研究机制。先后召开5次区委常委会议、5次专题会议、4次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推进整改工作。

二是严格标准抓整改。针对省委巡视反馈74个问题,通过“三审三核六问”工作机制,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按照“一个问题,一个区级责任领导,一个牵头单位,若干责任单位抓整改”的原则,深入推进整改工作。区级领导带头研究整改难度较大问题,区纪委监委紧盯重点案件,依法严厉查处,区委定期研判问题销号,确保各项问题整改到位。

三是严明规范抓整改。以巡视整改为契机,坚决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建章立制33项,开展专项治理31次,把行之有效的整改措施和工作机制固化成制度,真正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财、管物,推动整改成果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确保问题不复发、不回潮、不反弹。

四是严肃纪律抓整改。巡视整改期间,不断强化对资金使用、项目建设、招投标等重点领域的监管,扎紧制度的篱笆,立案调查9人,追责问责5人,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60人,持续纠治腐败和不正之风,解决好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

二、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1.关于“部署安排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区委中心组集中学习开展学习研讨4次,结合区委常委会会议组织开展集中学习4次。二是制定文件审核、公文制发办理工作流程,对上级来文及时签批转办。及时学习传达贯彻上级相关会议、文件精神。三是对《区委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决定》进行梳理,结合2023年第三季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督导开展专项督查。

2.关于“学习研讨有漏项”的问题

整改情况:区委中心组及时开展补学,围绕《习近平著作选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2022年6月28日考察湖北武汉重要讲话精神等开展专题研讨,累计组织开展专题学习研讨12次。

3.关于“贯彻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出台《夷陵区进一步深化省第十二次党代会重点任务落实工作方案》,将贯彻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工作情况纳入2023年第三季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督导内容,确保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二是区委中心组第12次集体学习围绕“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湖北省第十二次代表大会精神”学习主题,组织区级领导作交流发言。

4.关于“学习计划研究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要求,每年年初将区委中心组学习计划提请区委常委会会议审定后实施,确保程序规范。二是区委常委会第39次会议传达学习《夷陵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三是累计组织开展区委中心组集中学习12次。

5.关于“区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参学率不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六届区委常委会第39次会议学习《夷陵区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召开区委常委会省委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区委常委班子深入查摆区委中心组学习方面存在问题。累计组织区委中心组集体学习12次,平均参学率82.6%。二是对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学的及时做好考勤记载,并反馈至区委宣传部规范档案整理。三是印发《区委理论中心组学习2023年上半年集体学习考勤情况通报》,同时提醒补学。

6.关于“学习情况上报不真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处理,累计组织区委中心组集中研讨6次,安排交流发言17次。对照制度要求严格执行“一学一报”制度,规范收集整理相关档案资料,已规范报送学习情况12次。

7.关于“生态流量监控覆盖不全面”的问题

整改情况:37座电站已安装的生态流量监测设备均正常运行。对未安装生态流量监控的20座电站,已分类整改完毕。自查中新发现1座电站流量监测设施被冲毁,已组织维修,重新上线。2023年开展小水电站生态流量监督检查18次,覆盖电站38个,发现问题7个,全部整改到位。

8.关于“雨污分流建设滞后”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详细摸排城市雨污管网存在的问题短板,针对性提出解决措施。二是已完成雨污管网建设30.26公里,剩余5.9公里雨污管网有序建设中。三是完成夷陵区城市更新项目、运河夷陵段EOD项目融资、沿河出口截流井改造工程、鄢家河片区雨污系统混错接改造工程初步设计文本并取得批复,加快推进管网改造项目建设。

9.关于“落实河湖长制责任不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印发《夷陵区2023年河湖长制工作要点》,对各级河湖长进行监督提醒,每季度举办培训,提升履职能力。全区河长共巡查1180次,发现解决问题483处,印发河湖长制工作落实情况通报3期。

10.关于“个别河流水质达标率低”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玛瑙河全流域较大的溪流入河口共开展4次溯源监测,玛瑙河水质均值达到地表水Ⅲ类标准。二是编制《宜昌市夷陵区“十四五”期间生态环境问题诊断及质量改善提升研究报告》,对玛瑙河流域存在的水质污染问题进行全面溯源分析。三是编制2023年度玛瑙河流域综合治理任务清单和负面清单。四是对玛瑙河流域开展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整改。明确专业技术人员,负责绿色健康养殖技术推广等工作。

11.关于“宜兴铁路联络线长岗岭隧道施工废水处理不达标”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施工单位处罚10万元。二是施工单位编制《长岗岭隧道3000m³/d废水处理技术方案》,在隧道内增设1处沉淀池、2套污水处理设备,加强对隧道涌水的处理。三是准确掌握流域水质情况,乐天溪大桥2023年7-9月断面水质监测结果均达到地表水Ⅱ类标准。

12.关于“夷陵区境内尚有59.7公里河段未达到规定防洪标准”的问题

整改情况:启动玛瑙河、黄柏河、雾渡河、柏临河等河段防洪能力评估工作,共评估河段31处,其中2处不满足行洪标准,已完成整治工程。玛瑙河流域防洪治理工程已开工建设,黄柏河、雾渡河及柏临河防洪提标治理工程已纳入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库。组织专班进行常态化监管,做好涉河建设项目防洪影响评价审批。

13.关于“水利设施建设进度迟缓”的问题

整改情况:编制水资源配置规划和《夷陵现代水网规划》,优化调整《夷陵区“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原规划中需新建的15座水库因情势变更予以调出,剩余3座新建水库均已开工,25座未加固水库(堰塘)已完工。

14.关于“汛期到来后长江一级支流黄柏河张家桥大桥段、弹子石大桥段河道被建筑垃圾占用”的问题

整改情况:出台《夷陵区水利行业综合行政监管办法》《夷陵区水利和湖泊局批管验全流程管理工作方案》,强化水利行业监管,汛期以来共组织水库、堰塘专项检查26次。张家口大桥段和弹子石大桥段已恢复河道原状,行洪畅通。

15.关于“部分主要经济指标不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在库项目储备,2023年全区固定资产投资较去年底上升明显,工业产值增速位居全市前列,夷陵区已进入赛迪全国百强区榜单。二是建立全区亿元以上储备项目库,谋划储备2024年预算内项目60个。三是实施“四个重大”项目推进机制,推动重点项目加速落地。

16.关于“推进项目建设力度不大”的问题

整改情况:全区省市重点项目2023年投资完成率超时序进度。在库技改项目80个,2023年新增入库项目31个。谋划2024年中央预算内项目60个,续建项目98个,新开工项目148个。全区新签约亿元以上投资项目21个,重点跟踪在谈项目65个。

17.关于“装备制造业发展成效不明显”的问题

整改情况:出台《夷陵区关于支持智能装备制造产业发展的专项措施》,编印《惠企政策汇编》,开展“双百”活动,为装备制造企业协调解决用地、用工等问题,为规上企业推送金融产品5次,推荐相关企业参加产品展销会,开展专题视频宣传,扶持装备制造企业发展。2023年新增3家装备制造规上企业,达到25家;累计签约装备制造项目30个,已入库项目12个;累计培育专精特新企业44家,含装备制造企业12家;7家装备制造企业获评省级专精特新企业,8家参与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18.关于“先进装备制造业项目谋划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成立专班,推进先进装备制造项目在夷落地,新谋划先进装备制造项目51个。项目结构调整前,先进装备制造项目谋划数量占“十四五”重大项目谋划总数的3.9%,对应投资占比2.8%;调整后,分别为8.4%,15.1%。

19.关于“融资难问题较为突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制定8批融资需求白名单,组织全区16家银行,分5次上门精准推送45个中小微企业的金融产品,有针对性协助企业融资。二是开展政银企专场对接会7次,16家银行参与对接活动。三是26家小微企业通过信用培植,企业信用培植通过率100%,融资需求满足率100%。推进信用修复“白名单”,已将10家企业纳入信用修复名单。累计在保项目733笔。

20.关于“高新技术产业指标偏低”的问题

整改情况:印发《关于下达2023年第一批科技创新奖补资金的通知》,第一批兑现资金中奖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54家。2023年共获批省级项目9项,对新进规3家企业进行靠前培育,共8家智能装备制造企业参与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开展高企申报培训、科技宣讲17次,涉及企业超100家。

21.关于“工业智能制造引导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宏裕包材成功申报省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企业,实现2020年以来“破零”。二是印发《夷陵区支持工业和商贸企业发展绩效考核办法(2022-2026年)》,支持企业自建研发机构,获科技部门备案认定的,一次性给予研发补贴。三是发放智能制造类项目技改奖补资金476.84万元,2个项目已纳入2023年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支持范围。四是落实“1+4”人才政策,选派4名专家到我区4家企业担任“科技副总”开展服务,解决技术难题8个,促成科技成果转化8项,开展人员培训321人次。

22.关于“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整改情况:2023年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召开4次会议,学习贯彻上级农业农村工作相关文件精神,研究部署相关工作;下达全区农业“五链一体”项目建设计划,新增2家省级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新增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5家,总数达96家;培育规上农产品加工企业9家,提前超额完成全年任务。

23.关于“乡村振兴战略规划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成《夷陵区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总结评估工作,出台《夷陵区“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开展中期评估工作,形成评估报告。全面落实《2023年农业“五链一体”工作方案》,重点支持简垱河流域柑桔基地提档、加工升级。二是2023年新增2家省级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5家,总数达96家。培育规上农产品加工企业9家,提前超额完成全年任务。三是组织开展各类业务培训2次,培训辅导员、合作社、家庭农场负责人260多人。推荐16名合作社负责人参加省级、市级培训。

24.关于“生活垃圾处理覆盖不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邓村乡全域生活垃圾转运至太平溪镇垃圾填埋场处理,乡镇生活垃圾纳入处理体系全覆盖建设任务完成。二是支持鸦鹊岭镇、三斗坪镇和分乡镇完善生活垃圾清运体系建设。偏远地方增设垃圾收集设施,形成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置全过程无缝对接。三是支持乡镇建设可回收资源利用中心,打造源头减量示范点,积极申报市级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10个。

25.关于“落实驻村工作要求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行驻村轮换调整,选派第一书记(工作队长)115名、工作队员100名。二是采取电话抽查和季度调研等方式,督查驻村干部在岗情况,对发现问题立行立改。分级开展驻村干部培训演练,提升驻村干部理论和业务水平。三是将派出单位驻村帮扶工作纳入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对两年驻村期满人员进行考核,评选出12名优秀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长)、11名优秀驻村队员。

26.关于“违规占用土地问题矛盾突出”的问题

整改情况:2023年9月25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目前当事人已缴纳罚款,已拆除不符合土地规划的建筑物及设施、并恢复土地原状,后续未发生群众举报投诉现象。利用微信公众号及发放宣传册方式,广泛宣传农村个人建房用地知识。

27.关于“弘林大厦建筑安全监管缺失”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区纪委监委对在弘林大厦建设过程中存在失职渎职行为的公职人员进行追责问责。二是聘请消防工程专家系统排查消防问题,已完成消防整改施工,并经第三方消防验收评估合格。关停地下室农贸市场,并按原规划用途在一楼建设农贸市场并营业。三是建立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红黑榜”制度,累计发布4期,对“黑榜”项目提级管理,加强监管。

28.关于“区体育场外围门面未经消防验收”的问题

整改情况:区消防救援大队已完成既有消防问题摸排,施工完成后,组织开展消防验收,符合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有关规定,发放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逐户排查体育场外围门面,共排查隐患72处,已全部完成整改。

29.关于“东湖高中两栋房屋2009年被第三方机构鉴定建议拆除”的问题

整改情况:两栋房屋已安全拆除。印发《夷陵区中小学、幼儿园校舍安全排查整治实施方案》,对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校舍进行安全排查,排查出5处安全隐患,已整改到位。

30.关于“成品粮储备建设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关于落实980吨区级成品粮储备的通知》《关于调出区级储备粮(稻谷)用于新增成品粮储备大米加工的通知》,完成成品粮大米增储任务。二是已将增储所需资金纳入粮食风险基金专项资金使用计划。三是与成品粮储备公司签署日常轮换协议,明确规定轮换周期不得超过180天,并加强日常监督。

31.关于“高标准农田管护缺失”的问题

整改情况:对管护缺失的高标准农田采取工程措施后,已经整改到位。修订后期管护制度,安排项目总投资1%的资金专门用于建后管护。印发《关于坚决执行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公开信》,大力宣传耕地保护制度。

32.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研究部署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2023年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2次。对主体责任“三张清单”半年落实情况进行汇总,确保落实到位。完成全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督导2次,于年底对区委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进行总结,并向市委专题报告。

33.关于“主体责任压实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区委常委会第43次会议组织开展《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学习。二是对《区委常委会2023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清单》进行完善,明确落实时限、责任领导、责任单位。三是印发《关于下级党组织定期向区委报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的通知》,开展第一季度、第三季度全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督导。

34.关于“‘一岗双责’落实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区纪委监委督促相关区级领导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对分管联系区直单位党委(党组)开展廉政谈心谈话,督促相关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二是相关单位班子成员受处分情况,已纳入区纪委监委负责人与同级常委谈话问题清单,督促区级责任领导开展谈心谈话。三是2023年以来全区纪检监察机关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共43份,已全部落实到位。

35.关于“对部分单位的巡察未指出‘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每轮巡察工作方案监督重点清单中,制定“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依规依法履职用权、担当作为和廉洁自律情况监督点位与问题表现形式,并就“一把手”巡察监督开展辅导培训。二是在巡察报告总体评价部分,突出“一把手”政治能力、政治责任和政治操守等方面情况,同时对被巡察党组织“一把手”情况反映形成专题材料。三是制定《夷陵区委巡察组工作质量考核方案》,将聚焦“一把手”问题巡察情况纳入评分指标体系。

36.关于“问题线索处置不当”的问题

整改情况:2023年8月以来区纪委常委会会议专题学习5次,组织机关夜学10期,开展闭卷考试2次。认真组织自查自纠,共自查问题2个,并对工作人员予以谈话提醒。

37.关于“2020至2022年,监督下级‘一把手’情况未纳入区委领导年度述职述廉报告”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2023年区委、区政府领导班子述职述廉报告必纳入内容清单》,围绕清单撰写2023年度述职述廉报告。二是进行自查反思,撰写自查报告。三是制定文稿起草、审核制度及重要文稿征求意见制度,按照制度完成重要稿件的起草、审核、座谈调研和意见征求。

38.关于“区委负责同志到软弱涣散村调研指导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2023年7月18日,区委负责同志赴联系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调研指导并召开座谈会,安排部署帮扶整顿工作,结合村情实际对驻村第一书记进行优化调整,组建区委组织部、区纪委监委七人工作专班进驻帮扶,探索建立“四对机制”、做到“五个摸清”,稳步推进村“两委”班子精准画像、村级发展三年规划、一户一册等重点工作。

39.关于“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漏洞”的问题

整改情况:成立工程项目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出台加强项目前期设计质量管理和加强设计变更管理的通知,源头上减少工程变更;出台加强在建项目管理的通知,全面加强项目施工管理;出台项目管理考核制度,定期进行考核评价,规范管理。

40.关于“宜黄一级公路增加附属工程及项目变更后,超合同价”的问题

整改情况:该项目已按程序全部建设完成,项目变更工程程序基本完善,无违纪违法行为。印发《夷陵区交通运输局关于加强公路水运工程设计变更管理的通知》《夷陵区交通建设项目设计变更管理办法》《夷陵区交通运输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在建工程项目管理的通知》,从行业监管方面规范工程变更程序。每年度对参建的设计和施工单位进行信用评价。

41.关于“国有资金监管缺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区委区政府将进一步组织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和区纪委监委分析问题产生原因,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加强国有资产资金及项目监管,对财政补助支出实行全流程监控,确保支出有结果、有绩效,严防国有资产流失。严格财政补助范围,执行不与税费挂钩的财政补助政策,确保国有资产资金安全。

42.关于“大额投资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夷陵区国资局出资人监管权利和责任清单》,修订完善《对外投资管理办法》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严格执行大额投资决策程序,加强过程监管。

43.关于“政府平台公司法人代表变更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对经发集团所属的13家一级子公司,28家二级、三级子公司完成法人代表工商变更。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提升经发集团整体治理能力和水平。

44.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禁而不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相关责任人给予严重警告处分。二是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监督检查35次,共发现问题72个,已进行分类处置。三是督促各地各单位认真学习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通报8期,形成强大震慑。四是深入推进“数字食堂”建设,印发《中共宜昌市夷陵区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区教育系统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备事项的通知》。

45.关于“涉政表述出现错误”的问题

整改情况: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通过多形式学习,提升干部综合业务能力。全面排查涉政表述不规范问题,共下发错情反馈清单12份。将涉政表述情况纳入2023年第三季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督导,将检查情况向全区通报。

46.关于“统战工作领导弱化”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二是科学制定区委班子成员分工,及时制定区委常委分工文件,严格按照区委班子成员分工,制定《区委常委会2023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清单》。三是建立督查问效工作机制,及时向分管区领导发送工作提示,向相关部门下达提醒函,并督促限期整改。2023年7月以来,已向2名区领导发函提醒2次,向4个部门下发提醒函3期。四是将区领导履职尽责情况纳入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内容,深入剖析问题成因,提出对应整改措施。

47.关于“对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领导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业务学习,就村(社区)“两委”班子换届业务进行深入学习研讨,提升业务能力。二是制定村(社区)党组织换届工作流程图、村(社区)党组织换届“两推一选”工作流程图等工作规范,进一步完善村(社区)“两委”候选人资格审查及考察的程序和要求,为开展村(社区)“两委”班子换届工作提供指导遵循。

48.关于“部分区管领导班子配备调整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以来,共召开8次区委常委会会议研究讨论干部,及时调整补充岗位空缺,区直单位领导班子正职已配齐,空缺的4名副职已配齐。二是区委在省委巡视专题民主生活会就该问题进行深刻反思剖析,并明确努力方向。三是印发《关于实施“五抓五促”打造“夷陵新锐”的通知》,分层分类建立后备干部库,根据需要适时使用、梯次配备,选优配强领导班子。

49.关于“党建引领乡村治理研究部署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区委常委会第45、46次会议,开展专题学习,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建立区委定期研究党建引领乡村治理提醒机制,已下发2期提示,提醒相关职能部门及时报送需提请区委常委会研究的党建引领乡村治理议题。

50.关于“调查研究不够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区委常委会省委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区级领导班子成员围绕该问题,开展严肃批评与自我批评。二是区领导先后到软弱涣散联系村开展专题办公,研究整顿工作。三是印发《关于常态化做好联系村走访调研的工作提示》,提醒区级领导结合主题教育,深入联系村(社区)扎实开展调查研究。

51.关于“党员发展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发展党员资料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二是将发展党员工作情况纳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督导内容,启动基层党建交叉检查工作,对各单位近三年发展党员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问题进行反馈整改。将发展党员工作纳入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重要内容,督促基层党组织认真落实发展党员工作责任。三是编写《党务工作手册》,推广《入党纪实档案》,对全区党务干部就发展党员规范程序进行业务培训。

52.关于“‘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相对弱化”的问题

整改情况:夷陵区现有两新组织460个,选派党建指导员249名,已全部实现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修改完善区委两新工委工作规则,总结提炼竞争性选派党建指导员五步工作法,提升“两个覆盖”质效。

53.关于“支部会议开展不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将“三会一课”等党内组织生活纳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督导内容,启动基层党建交叉检查工作,对各单位开展检查,对发现问题进行反馈整改。将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落实情况纳入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重要内容,督促基层党组织严肃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制度。二是对全区党务干部进行集中培训,编印《党务工作手册》,推广《支部工作手册》,累计下发基层党建工作提示9期,指导基层党组织按照要求规范开展组织生活。

54.关于“主题党日活动参与率低”的问题

整改情况:完善“支部活动发布月”制度,不断提升支部主题党日的吸引力。针对老弱病残等行动不便党员和流动党员,利用夷陵旗帜、“微信送学”、走访上门等方式传达学习。

55.关于“组织生活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情况:将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落实情况纳入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对全区组工干部进行业务培训,编印《党务工作手册》,成立工作指导组和督导组,全覆盖指导各单位规范开展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

56.关于“巡视反馈部分整改措施未落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将未彻底整改问题纳入2023年第三季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督导,对全区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督导。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工作会议、联席会议专题研究,听取相关工作汇报,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由浅入深“祛顽疾”。坚持以上率下,以求真务实的作风和锲而不舍的精神,对巡视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力、敷衍塞责的,严肃问责、公开曝光,层层传导压力,做到问题整改不到位不放过、产生问题根源挖不透不放过、政策举措不完善不放过、相关责任人汲取教训不深刻不放过。

二是由点带面“促提升”。坚持举一反三、深挖细查,高质量推进各项后续整改任务。对已经完成整改的事项,适时“回头看”,持续巩固整改成果。对需持续推进的事项,抓主要矛盾,创新思路举措,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对需长期坚持整改事项,注重方法,加强考核评估和跟踪问效,坚决避免打折扣、搞变通。

三是由表及里“固长效”。巡视反馈的很多问题皆因体制机制不顺、工作要求不明、落实政策不力产生,在抓好整改销号的同时,坚决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将巡视整改与审计、环保督察、主题教育整治整改等一体推进,努力把巡视整改成效转化为推动振兴发展的强大动力,坚持以高标准巡视整改促进夷陵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集中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公开期限:2024年2月25日至3月15日

联系方式:0717-7822111

邮政信箱:夷陵区夷兴大道49号(夷陵区委督查室)

电子邮箱:ylqwdcs2024@163.com